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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金寨一人被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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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金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挖掘公路的违法案件。执法人员迅速制止违规施工行为,有效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和群众出行安全。

当天,执法人员巡查至S452K7+500M处时,发现当事人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对公路路面及路基进行挖掘作业,意图埋设管线。这一行为直接破坏了公路的结构完整性,极易引发路面沉降、开裂等病害,严重影响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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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同步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同时,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详细说明擅自挖掘公路的违法后果及潜在安全风险。在确凿的证据和法理宣讲面前,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配合整改,并按照标准对受损路面进行了修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5日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全程督促当事人完成道路恢复。目前,涉事路段已恢复正常通行。

公路是重要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挖掘、占用公路均属违法行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郑重提醒,因工程建设确需挖掘、占用公路的,必须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获批后方可施工。

源: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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