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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烟花爆竹消费进入高峰期,而无证售卖、违规燃放带来的安全风险也随之攀升。近日,有金寨县市民向相关部门投诉,二龙岗公园内长期存在无证售卖小烟花、擦炮、小呲花等危险品的摊贩,不仅导致孩童险些被烧伤,还曾引发草坪火情。对此,金寨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响应,开展专项巡查整治,并明确将联合多部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筑牢安全防线。
市民在投诉中反映,二龙岗公园内的无证摊贩多采用“隐蔽式售卖”模式,将盒装擦炮、小呲花等产品用杂物遮盖,遇到检查便快速藏匿,极具隐蔽性。“孩子被摊贩的小烟花吸引,买了一盒擦炮玩耍时差点烧伤手,”该市民忧心忡忡地表示,公园内植被丰富、人员密集,此前已有摊贩燃放演示时引燃草坪,“这些无证产品没有安全保障,一旦发生严重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接到投诉后,金寨县应急局于1月19日立即赶赴二龙岗蝴蝶桥等人员集聚核心区域开展现场核查。受当日雨雪天气影响,巡查人员未发现烟花爆竹售卖行为,但结合市民反映的情况,该局同步梳理了前期监管工作:针对二龙岗蝴蝶桥、七号桥等重点区域,已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清退流动售卖车辆50余辆,暂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3辆,劝阻违规售卖者100余人次。“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流动性强、隐蔽性高,给监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但绝不允许以‘监管难’为由放任安全隐患。”金寨县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密巡查频次,采取“定点值守+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经营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二龙岗公园所在区域已被纳入金寨县烟花爆竹禁放范围。根据我县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通告金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线路区域发布,县城核心区域(含二龙岗公园周边闭合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而这些无证摊贩售卖的擦炮、小呲花等产品,不仅未经安全检测,其经营行为更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事关公共利益,需要部门监管与全民参与形成合力。”金寨县应急局提醒广大市民,公园、绿地等区域植被密集,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且未成年人接触此类危险品风险极高,家长应加强监护,切勿购买无证烟花爆竹。若发现非法经营、燃放行为,可通过110、12350(应急管理举报电话)或0564-7061906(金寨县应急局咨询电话)反映,共同筑牢节日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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