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金安郊区交管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全时段、全区域、全覆盖”模式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处行动。 然而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无视安全红线,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1月10日13时许,陈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七十铺村部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0日13时许,刘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七十铺村部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0日14时许,张某饮酒后驾驶普通小型普通客车,在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枣树村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17时20分许,解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六安市金安区双河镇街道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21时30分许,吴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六安市金安区双河镇街道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96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20时35分许,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巢湖路远大东都1号小区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15许,潘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街道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危害触目惊心
触觉与操作失灵:酒精会麻痹神经,导致驾驶人无法精准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下降:对光、声刺激反应延迟,难以准确判断车距与车速,极易引发事故
视觉障碍凸显:视野缩小、视像模糊,无法及时识别交通信号与潜在危险。
法律成本不可承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醉酒驾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金安郊区交管大队提醒:饮酒后请务必选择代驾、打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切勿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