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在霍邱县卫健委一楼(新蓼大道北段),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 报考人员需填写《2025年度霍邱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 应聘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于10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具体操作,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卫健委负责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到原报名处领取(县卫健委一楼)。
(五)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单位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笔试科目考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科目成绩高优先);若笔试科目仍同分,以学历高低取舍(高学历优先);对学历相同的考生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笔试科目考试中的客观题总分得分高者优先;若客观题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多选题得分高者优先;若多选题得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单选题得分高者优先;若单选题得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判断题得分高者优先;若判断题得分出现同分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具体操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经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资格、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签约聘用
根据霍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同意县卫健委招聘编外人员的通知》精神,此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纳入编外聘用管理。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