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双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金安郊区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乡镇主干道等重点路段布设卡点,以“全时段、全区域、全覆盖”模式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处行动,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然而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无视安全红线,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望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
9月30日14时57分,王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X318县道行驶至嵩廖岩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30日14时许,余某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旧105国道行驶至青山堰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日13时20分许,余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X003县道行驶至孙岗农商行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日13时50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农用机动车,沿X001县道行驶至高岗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日15时07分许,杨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燕山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日13时50分许,江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双河镇曙光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日13时20分许,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施桥镇埠塔寺街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1日13时08分许,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张店镇洪山新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触觉与操作失灵:酒精会麻痹神经,导致驾驶人无法精准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下降:对光、声刺激反应延迟,难以准确判断车距与车速,极易引发事故。
视觉障碍凸显:视野缩小、视像模糊,无法及时识别交通信号与潜在危险。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醉酒驾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双节欢聚虽难得
酒驾代价更沉重
交警金安郊区大队提醒:“国庆八天假,酒驾天天查”绝非空话。饮酒后请务必选择代驾、打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切勿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底线。让我们共守安全,让团圆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