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2025“奔跑江淮”和美乡村健康跑(叶集江淮果岭站)活动举办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严密防范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对活动进行干扰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我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决定,2025年9月21日6时至12时,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在比赛区域升降和飞行航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区域:2025“奔跑江淮”和美乡村健康跑(叶集江淮果岭站)活动主会场及赛道周边500米范围内。 二、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实施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因执行重要工作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规定提前向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特巡警部门(联系电话:台警官 18860490969)履行备案程序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四、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2025年9月15日 来源: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