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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活跃市场氛围,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同意,决定自2025年4月至6月,在我市注册的餐饮、汽车销售单位中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范围,为注册在六安市并报名参与本次活动的餐饮、汽车销售单位(以通过报名审核的名单为准,见附件),从2025年4月23日至6月30日止,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单张价税合计超过200元(含)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时,应在“购买方信息”栏或“备注”栏中实名登记消费者信息,包括消费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该信息应与购买方“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抽奖活动。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餐饮单位就餐或在汽车经销单位购买新车,取得上述符合条件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即可自动参与抽奖。 试点期间共抽奖2期,分别对4月23日至5月31日、6月1-30日期间产生的符合条件的发票进行抽奖。 抽奖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抽奖结果通过“皖事通”六安分厅、“六安发布”、“六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六安市商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抽奖结果公布后30日内中奖消费者未完成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试点活动每期抽奖分汽车、餐饮两类,汽车发票抽奖设置三个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0元。餐饮发票抽奖设置三个奖项:一等奖5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45名,奖金1000元。 开奖后10个工作日内,市商务局按照中奖发票上注明的消费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核对无误后,将中奖奖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付中奖者。获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依法纳税,此次个人所得税将由市商务局代扣代缴。 五、参与活动的单位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12366或0564-334260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六、本次试点活动由六安市商务局、六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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