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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卤菜店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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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1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微信图片_20250421081207.png

案件名称:六安开发区从发卤菜店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六安开发区从发卤菜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束从发

主要违法事实:六安开发区从发卤菜店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种类:罚款。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文章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

发表于 2025-4-21 21: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率是传说中的大烟葫芦
发表于 2025-4-2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安开发区从发卤菜店
     
发表于 2025-4-2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罚
     
发表于 2025-4-21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说说是啥物质?
     
发表于 2025-4-2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必须重视。
     
发表于 2025-4-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啥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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