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作用,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5年4月15日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4月15日。 二、设置地点 (一)电子警察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迎宾大道与刘安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迎宾大道与刘庆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3.寿春路与安丰北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4.八公山路与纸厂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5.佛子岭路与将军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6.X017县道与清源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7.X014县道与建设南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8.X007县道与X015县道交叉口电子警察; 9.X010县道与X018县道交叉口电子警察; 10.平桥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1.平桥大道与九星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二)卡口系统 主要功能: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嵩寮岩路与横排头路交叉口禁行卡口; 2.X209县道青山湿地公园禁行卡口; 3.横排头风景区北门入口禁行卡口。 (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健康路金水湾小区B区监控; 2.南屏路世纪金星小区南门监控; 3.南华路龙湖山庄西门监控; 4.长安南路人民医院门诊部北门监控; 5.长安南路皖西中学门前监控; 6.长安南路与南华路交叉口东南角监控; 7.长安路与永康路交叉口西南角监控; 8.棚场街与明珠三街交叉口监控; 9.棚场街与和平巷交叉口监控; 10.佛子岭西路与响洪甸路交叉口北边监控; 11.响洪甸路与闻堰路交叉口西北角监控; 12.领春路河西小学门前监控; 13.青山路梅花小学南门监控; 14.解放路客运北站公交换乘中心门前监控; 15.龙河路二院北门监控; 16.龙河路天筑丽景小区南门监控; 17.独山镇燕京路农行门前监控; 18.独山镇X019县道与燕京路西200米监控; 19.独山镇X019与辛甜街西侧监控。 (四)皖N0656、皖N0996、皖N0209警用铁骑摩托车车载移动交通违法取证抓拍设备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拍摄范围: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辖区内(含乡镇)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五)警用无人机移动交通违法取证抓拍设备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停车、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拍摄范围: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辖区内(含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镇道路)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设备编号: 341501000000050050; 341504000000050050; 341591000010050050; 341592000010050050; 341593000000050050; 341594000010050050; 341596000010050050。 敬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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