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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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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别山路 于 2025-3-28 08:58 编辑

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清明节将至,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3月24日至4月10日为高风险期,上山祭祖、农事用火等传统习俗野外用火急剧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防范和遏制森林火情发生,各级林长要加强督促指导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区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林长制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及网格员的责任,加大网格员巡查巡护频次,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风险。

  二、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各级林长要督促指导责任区进一步强化祭祀、生产、生活等用火行为的管控,紧盯游客、返乡人员以及老、幼、痴、呆、傻等特殊人群,在重点林区、重点区域、进山路口等区域落实卡口检查,严防死守,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各地要利用广播、标语横幅、致群众公开信、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反复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深化森林防火宣传实效,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和野外违规用火防范意识。

  四、强化火情应急处置。各级森林防灭火队伍要全员在岗在位,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应急情况下的机具、物资、油料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集中力量快速处置。同时,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主动发声,有效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此令。

2025年3月24日


(来源:金安区林业发展中心

发表于 2025-3-2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风险
     
发表于 2025-3-2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
发表于 2025-3-28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防患于未然
     
发表于 2025-3-2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级林长要督促指导责任区进一步强化祭祀、生产、生活等用火行为的管控,
发表于 2025-3-2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紧盯游客、返乡人员以及老、幼、痴、呆、傻等特殊人群
     
发表于 2025-3-2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重点林区、重点区域、进山路口等区域落实卡口检查,严防死守,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发表于 2025-3-2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发表于 2025-3-2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在高压线、特高压线通道途径区域用火;
发表于 2025-3-2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烧纸钱、点烛、点长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
发表于 2025-3-2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未经批准从事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等生产性用火;
     
发表于 2025-3-2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未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的各种车辆进入林区;
发表于 2025-3-2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在林区吸烟、丢烟头火种、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烧烤;
     
发表于 2025-3-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让老、幼、弱、病、残等人员参加扑火抢险;
发表于 2025-3-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发表于 2025-3-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发表于 2025-3-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
     
发表于 2025-3-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条
发表于 2025-3-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干物燥,真不能在山区、林区、草坪地搞什么野炊。
     
发表于 2025-3-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林火灾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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