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广告联系:18175067111

扫码下载客户端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11051|回复: 42

[投诉维权] 戴头盔骑电动三轮车通过斑马线与超速私家车碰撞后不治身亡,交警队划同等责...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0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9月4日中午12:30,这个日子深深地刻在心底,我的妈妈戴着头盔骑电动三轮车着急忙慌去施桥卖些家里的豆子、麦子等农产品。从后来的监控可以清楚地看到,妈妈观望左边机动车道后,骑着电动三轮车,准备通过斑马线。快到马路中间的时候,侧面冲来一辆没有丝毫减速的机动车,碰撞之后,我的妈妈被撞飞了,电动三轮车也被撞飞几处。后来,听在场的人说,当时妈妈还有意识,她说到对方车子速度太快了!紧接着,她被送往六安市人民医院,经过各种检查,于5日凌晨去世。
我的妈妈是个遵纪守法的农村妇女,人很坚强,并且,非常热心肠。听她说过那个路口,出过很多次车祸,有一次我跟她还一起见证过那个路口一辆大车撞倒一个电动三轮车。现在,每次经过那个路口,我都会特别留意,都在心里呐喊,汽车啊,请过路口斑马线的时候慢一点、再慢一点。你们一个不小心,撞飞的不仅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更是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撞得七零八落!一年了,恍恍惚惚又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一幕幕,谁能知道,这给我们家人心理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请大家说说,这个同等责任,公平吗???同等责任,肇事者面都不用露,通过保险公司即可了事;同等责任,那个路口依然没有红绿灯,机动车还是肉眼可见地超速通过;同等责任,让我们几次上诉都难有公平公正的结果!

点评

私家车明显全责!道路交通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私家车在斑马线撞人负全部责任,致人死亡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找个律师进行行政复议并向检察院申诉!  发表于 2025-3-21 19:37
     
发表于 2024-11-2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只挑有利的说,又是“坚强、热心肠”的博同情,有事说事,事发路口有没有红绿灯?有没有闯红灯?电动三轮车在人行道可没有优先权,除非是推着过马路的。

点评

完全赞同你的观点。只讲斑马线不提红绿灯,那也是 那啥。  发表于 2025-3-24 12:14
你说的对,感觉对方有点偷换概念,而且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发表于 2024-11-21 15:03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0: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圣$ 发表于 2024-11-21 09:26
天天查骑电瓶车不戴头盔的,还以为戴头盔出了事多赔点呢。

平民老百姓实在太可怜了不知听说过多少,人被车撞了肯定是车全责,具体到我们头上,人都没了,还要承担一半责任。。这样的现实距“法治社会”太遥远了吧?

点评

撞人的私家车主肯定找人走门路了,不然如此明显的全责,竟然判责任对等!  发表于 2025-3-21 19:41
     
发表于 2024-11-2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议。
对复议结果不服,决定起诉。
对一审裁决不服,决定上诉。
对终审结果不服。。。除了申请高院再申之外,没有其他法定救济途径了。

如果高院否决了再申诉求,那么无论如何不服,也只能接受了。
     
发表于 2024-11-2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三轮车等同机动车,不应该走斑马线;斑马线是行人和非机动车推行通过的,享受优先权利;电动三轮车走斑马线(非推行)和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正常行驶,三轮车错道行驶
发表于 2025-3-28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1234567890QXX 发表于 2025-3-26 13:46
感觉你们有些评论都好冷漠,私家车不开那么快,也不致人没了吧。人家失去了亲人,你看看你们都回复的啥

不是冷漠,是理性分析问题,从法的角度去分析对每个人都公平,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是行人、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车辆驾驶人。
     
发表于 2025-3-2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人死了就有理,你说私家车超速了,证据呢?再说了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同等责任也很正常。不是谁在网上闹谁就有理
     
发表于 2025-3-22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麦冬 发表于 2025-3-21 19:37
私家车明显全责!道路交通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私家车在斑马线撞人负全部责任,致人死亡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

斑马线撞人,指的是行人,而不是驾驶车辆的人。
     
发表于 2025-3-22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驾驶员分析一下,按交通规则,没有红绿灯的三岔路口,从村路上主路,主路的车直行,主路的车有优先通行权,如果是四岔路口,是转弯让直行,两方都是直行,应当让右方来车先行,所以,交警责任划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另外电动三轮车肯定不属于非机动车,那么就需要驾驶证、上牌照,没有的话不能上公共道路行驶,路权又要更弱一些,所以,这个同等责任划分没有问题。并不是谁受伤谁有理,谁死了谁有理,而是要根据交通规则。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2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园林城市 发表于 2024-11-22 09:24
这种交通事故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我们不是好懂,给你推荐一位六安的律师,希望可以帮到你.节哀顺变.

...

谢谢您,我这后面还是联系了不少律师,只是开始联系的晚了。。
     
发表于 2024-11-22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Jenny7920 发表于 2024-11-21 20:39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与回复!
其次,那个容易出事的路口就是没有设红绿灯。我妈是从村路到六舒路,要 ...

这种交通事故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我们不是好懂,给你推荐一位六安的律师,希望可以帮到你.节哀顺变.

微信图片_20241122092144.jpg
发表于 2024-11-21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你
发表于 2024-11-21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行政复议
发表于 2024-11-21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2345
     
发表于 2024-11-2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问题是有没有闯红绿灯你没讲
     
发表于 2024-11-21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查骑电瓶车不戴头盔的,还以为戴头盔出了事多赔点呢。

点评

你这洋腔怪调的不是个地方。  发表于 2025-3-24 12:17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0: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与回复!
其次,那个容易出事的路口就是没有设红绿灯。我妈是从村路到六舒路,要穿过公路到对面,她也观察了,只是判断失误了,没想到私家车那么快,特别是到路口一点也没减速。。我们附议了没用、起诉了也没用,只能来论坛诉诉苦。
最后,我们最主要是希望:那个路口能设个红绿灯,不要让留守老人们生活在担惊受怕中,他们的收成多数都要自己骑车去街上卖的啊。。。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0: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sdzgy 发表于 2024-11-21 11:15
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议。
对复议结果不服,决定起诉。
对一审裁决不服,决定上诉。

谢谢你的指导,我们仍在努力中。。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0: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些特 发表于 2024-11-21 10:56
不要只挑有利的说,又是“坚强、热心肠”的博同情,有事说事,事发路口有没有红绿灯?有没有闯红灯?电动三 ...

就是没有红绿灯啊,要不然,肯定不会有这个悲剧了。这个路口很容易出事,但是,就没人管啊。我们是想着,如果这次就这么同等责任过去了,那个路口早晚还要害人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0: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tangram 发表于 2024-11-21 08:33
打12345

打了,人家说:行政不干涉司法。本来我也以为市长热线很管用的。。

点评

建议找个刑事律师,要信用好经验丰富的,准备好材料向检察院申诉!检察官会帮助你厘清冤屈!  发表于 2025-3-22 20:52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0: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indshut 发表于 2024-11-21 08:33
申请行政复议

早申请了,没用。起诉了都没用。。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0: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24-11-21 08:38
关键问题是有没有闯红绿灯你没讲

都没有红绿灯的。。

点评

建议你不要被情绪左右,多看看有专业常识的回帖。电动三轮车如果不属于非机动车辆,那你母亲走斑马线是否受法律免责条款的保护就是个疑问了。别被那些起哄架样子的人带节奏。找个律师咨询再考虑行政复议吧。节哀。  发表于 2025-3-24 12:22
     
发表于 2025-3-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私家车明显全责!道路交通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私家车在斑马线撞人负全部责任,致人死亡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找个律师进行行政复议并向检察院申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64-3333003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六安人抖音号

吃喝六安抖音号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06-2025 www.luan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性ICP:皖B2-20140047号 -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001号 - 电子公告服务:皖[2010]151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皖)字第01089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15156907887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
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