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原副科级干部 方宁 涉嫌受贿一案,由六安市金安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方宁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物履历:方宁,男,汉族,金安区人,1966年8月生,本科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07月至2001年07月 六安市毛坦厂中学教师、班主任 2001年07月至2006年07月 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团委书记、年级部主任 2006年07月至2009年07月 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团委书记、教导处副主任、年级部主任 2009年07月至2012年07月 六安市毛坦厂中学总务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2012年07月至2019年07月 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2019年07月—— 六安市金安区委教育工委政法委员。 4月8日,伴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敲击声,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隆艳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莉出庭支持公诉。金安区纪委监委、金安区税务局等5家单位20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李某某系霍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庭审中,审判长依法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内容充分发表意见,现场气氛严肃、秩序井然,整个庭审各程序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规范高效。被告人李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法律的威严不仅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在于预防悲剧重演。希望被告人能痛定思痛,真诚悔过,也希望在座的旁听人员能以本案为鉴,共同守护对法纪的敬畏、对底线的坚守。”庭审最后,审判长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文章来源:金安法院、金安检察 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