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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金安区法院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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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7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2026年6月12日,本院作出(2026)皖1502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了申请人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对安徽蓝天盈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盈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为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蓝天盈丰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19日,营业期限2014年2月19日至2045年2月18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为山西盈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公司注册资本360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霍邱路;经营范围:从事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经营热电联产节能环保项目、管网运输服务及配套工程建设、生产销售蒸汽和电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蓝天盈丰公司审计报告披露,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42389784.79元,总负债为424215463.83元,总资产小于总负债,累计亏损为81825679.04元,资产负债率为123.9%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已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一级管理人);
(二)接受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与六安市名册内二级管理人联合报名,联合报名应明确各自分工和各团队派驻人员名单;
(三)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四)同一家机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视为一家机构)仅能以一个管理人团队名义申报;
(五)具有担任重整案件管理人或者庭外重组的相关履职经验,自2023年1月1日起办结过1件及以上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需提交批准重整计划或者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裁定书];
(六)申报机构需同意接受法院对于管理人报酬的适当调整。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和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机构以往担任重大破产案件管理人或者参与相关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特别是具有担任公用企业及特许经营企业重整案件管理人的经历,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规模(不少于10人),团队负责人、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姓名、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团队人员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相关执业经历和化解疑难复杂问题的相关情况;
(四)申报机构拟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等;
(五)申报机构参与本案件竞争性选任的优势;
(六)管理人报酬方案,并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整;
(七)关于联合报名的,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必须是主责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必须包含各中介机构委派的人员。申报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1.各社会中介机构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成员;
2.明确主责社会中介机构,主责社会中介机构应当由一级管理人担任,该机构需对联合社会中介机构执行职务的行为负责,并指定负责人,负责管理整个管理人团队;
3.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内部分工以及管理人报酬分配方案。
(八)申报机构及派出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九)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并提交承诺书,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取消本次参与指定管理人的资格,并暂停其在三年内担任本院新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资格。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6年6月22日12时前邮寄或送交至本院后附的通讯地址(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未向本院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竞争的资格。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各机构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应当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提交。
五、选任流程
本院组成管理人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根据机构规模、专业优势、管理人团队成员执业经历和业绩、工作思路和方案等因素以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一家,以及备选管理人一家。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胡磊、李伟
联系电话:0564-3261556、3261561
本公告自即日起发布于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本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微信图片_2026-06-17_082607_992.png
附件2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微信图片_2026-06-17_082613_671.png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金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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