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12月16日开始我市将经历一轮污染天气过程,满足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16日12时启动Ⅱ级响应。现将响应措施要求如下:
一、建议性减排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2)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3)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5)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1)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的污染源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不低于20%;
(2)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3)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5)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6)停止城区(包括县城建成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7)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8)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9)加强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