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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都痛!六安一男子被困一个多小时!警方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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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8 08:11 发布于 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喂,110,我哥哥的脚被夹住了

很痛,请快点来救救他!”

“别怕,我们马上到!”

2024年11月8日晚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江店派出所接到报警求助

杨大爷下午发现羊丢了

晚上在山里寻找时

不慎踩中捕兽夹无法动弹

微信图片_20241118081033.png
接到报警后江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
带上工具前去救援
几经周折
终于在山沟找到被困的杨大爷
只见他瘫坐在土坡上

右脚被捕兽夹死死“咬”着

微信图片_20241118081035.png

通过细心观察
在确保不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
民警及热心村民使用工具对捕兽夹进行拆解
几分钟后随着“咔”的一声
捕兽夹被拆解开
大爷的右脚成功脱困

在场的人员都松了一口气

微信图片_20241118081038.png
“多亏了你们,真是太感谢了,我被困了一个多小时!”

杨大爷及亲属们对民警的热心救助表示衷心感谢

微信图片_20241118081040.png

目前杨大爷的脚经送医治疗后已无大碍

民警正在对贩卖和使用捕兽夹的人员开展调查
进山要谨防隐藏在草丛中的“陷阱”
万一不慎踩中捕兽夹千万不要慌张
第一时间报警向专业人员求助

另外私设捕兽夹狩猎行为对人和野生动物极具威胁                   

放捕兽夹的人
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章来源:六安警方
如有侵权请通知删

发表于 2024-11-18 08:52 发布于 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动勒的越紧
     
发表于 2024-11-18 08:37 发布于 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表于 2024-11-18 08:37 发布于 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发表于 2024-11-18 08:37 发布于 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放捕兽夹的人
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发表于 2024-11-18 08:52 发布于 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夹野猪的
发表于 2024-11-18 08:52 发布于 山西 | 显示全部楼层

痛啊,,,,
发表于 2024-11-18 10:40 发布于 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发表于 2024-11-18 10:40 发布于 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底了,下套抓野猪什么的
快来老乡圈找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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