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5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叶集中队民警周永峰、辅警黄明明巡逻至沪陕高速上行线740公里800米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打着双闪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后方不远处摆放着三角警示标志,三名乘客均站在车辆后方。
发现此情况,民警周永峰立即拉响警报、升起情报板进行预警,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锥桶进行安全防护,指挥后方来车注意避让;辅警黄明明则立即下车了解情况。经询问,原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后胎爆胎,驾驶员不会更换备胎,正一筹莫展时,交警出现了。
辅警黄明明立即组织驾乘人员转移至高速护栏外。为确保安全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黄明明决定帮助驾驶员更换备胎。
很快,备胎更换完毕,驾驶员及乘客对两位交警的帮助连连感谢,民警周永峰叮嘱驾驶员一定要尽快更换正常轮胎,高速行驶时速度不要超过80km/h,保障车辆行驶安全。
高速公路行车前
请认真检查车辆状况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以免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
万一在高速公路
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
牢记九字诀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在车后150米以外
放置三角警示标志
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
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外
并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司乘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