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得好呀,不仅让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也让我们这些旁听的群众了解到了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六安市霍山县法院近日在该县黑石渡镇柳树店村巡回审判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得到了旁听群众的连连称赞。大皖新闻记者11月12日下午了解到,该案中的原告近90岁高龄,摔伤后遇赡养难,巡回法庭进村,依法作出判决:四个子女按月给付老人赡养费。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的原告桑某某近90岁高龄,育有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2023年9月意外摔伤后,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生活起居需要专人护理,四子女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纠纷,桑某某无奈诉至法院。 收到老人的诉求后,霍山县法院的承办法官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时间,前往原告桑某某家中进行走访。走访中发现,原告桑某某确已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家中只有其小女儿王某某在照顾。据王某某陈述,原告摔伤瘫痪在床后,其他兄弟皆在外务工,无法直接照料母亲,无奈由自己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不过,王某某的家属也卧病在床几十年,王某某每天需往返两地,压力过大,且在照顾母亲期间只有其弟弟给付了赡养费,而另外两位哥哥未前往照看,亦未支付任何医药费。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以及加强赡养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决定在当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在近日的庭审中,法官围绕矛盾焦点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反复释法明理,从情理、法律等不同角度向当事人释明赡养义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鉴于其中一名被告未到庭,无法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遂依法作出判决,由四个子女按月给付老人赡养费。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围绕本案赡养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各被告及旁听人员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在场群众“零距离”体验庭审,接受法治教育,切实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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