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货车驾驶员来到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处理分中心,在充足的视频证据面前,承认了此前擅自中途卸货、企图逃避处罚的行为。执法人员考虑到该行为是首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
▲9月13日夜23时12分,涉事驾驶员私自卸载车上部分黄沙 9月13日21时10分,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巡查至G237迎宾大道与寿春路交叉口处发现车牌号为黄皖*****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疑似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执法人员立即亮明身份,引导车辆至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上磅检测,该车驾驶员不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将车辆停放在露天停车场,锁门而去。 次日上午,执法队员通过露天停车场监控视频,发现9月13日夜23时12分,该车驾驶员私自在该停车场卸载车上部分黄沙,伺机逃避超限检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当事驾驶员中途卸货,企图通过耍“小聪明”蒙混过关,逃避处罚。 立案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不得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 处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驾驶员相应行政处罚。 (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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