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74|回复: 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6-10-8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皖政〔2026〕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片的,按周边区片最高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依法规范做好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重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实施期间如发生行政区划调整的,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区片范围的最高标准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7日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

QQ浏览器截图20261008144731.png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64-3333003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六安人抖音号

吃喝六安抖音号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06-2025 www.luan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性ICP:皖B2-20140047号 -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001号 - 电子公告服务:皖[2010]151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皖)字第01089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15156907887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   营业执照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