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50|回复: 0

[百姓杂谈] 电池消费税政策9月1日起分步调整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6-7-2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我国当前对电池征收4%的消费税,这是从2015年2月起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政策同时明确,对包括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在内的七类电池免征消费税。
根据公告,此次政策调整将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同时,部分新技术电池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根据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业内人士称,总的来看,此次政策调整顺应我国电池产业发展形势变化,有利于更好发挥消费税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电池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社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64-3333003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六安人抖音号

吃喝六安抖音号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06-2025 www.luan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性ICP:皖B2-20140047号 -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001号 - 电子公告服务:皖[2010]151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皖)字第01089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15156907887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
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