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聚焦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有保障”急难愁盼问题,六安市医保局以国家级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联系点建设为依托,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夯实医疗保障基础性、托底性保障功能,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水平,奋力跑出医保惠民便民“加速度”,让医保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农村居民。 动态监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风险。分类健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按照1.5万元设定监测标准;对稳定脱贫人口、普通参保人员等,按照3万元设定监测标准。医保部门每月5日前将达到监测标准的人员信息推送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重点监测其“基本医疗有保障”状况,经比对核查、入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政策规定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实现对可能发生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有效杜绝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上半年,共向农业农村和民政部门推送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6118人,超过1.5万元3816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共686人,切实做到应纳尽纳。 综合保障,梯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落实落细三重保障医保待遇政策,基本医保坚持公平普惠,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大病保险实现倾斜支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待遇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实现托底保障,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上半年,全市共支付各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8.74亿元,大病保险费2.20亿元;共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人口24.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0.86亿元,共资助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资金2.48亿元。 经办升级,兜牢参保群众幸福底线。通过统一全市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和操作规程,报销材料受理、审核、审批和资金拨付严格规范,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依申请救助流程,对纳入依申请救助对象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依申请救助的受理、分办转办及结果反馈。打通“一站式”医保结算通道,将医保结算系统直接纳入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纵向实现全国、全省医保、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横向实现民政、农业农村部门人员身份信息动态更新,为参保患者提供高效快捷的医疗结算服务。上半年,全市共通过异地平台联网结算78.42万人次,医疗费总金额18.3亿元,各项基金支付10.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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