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金安区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再度掀起 “徽动执行” 集中执行行动热潮,向那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敢“亮剑”。
30 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执行行动方案,有序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向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被执行人发起冲锋。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充分发挥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找到被执行人的线索。他们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乡村的田间地头,用脚步丈量着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无论是面对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还是复杂多变的执行环境,执行干警们始终保持冷静、理智,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据悉,2013至2016年间,被执行人孙某、刘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向申请人金某购买装潢板材,后双方结算,孙某、刘某欠下14万元货款未给付。此后,金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金某诉请。执行中,两被执行人始终声称经济困难暂时无钱给付。为了让两人积极筹钱,法官也留给了两人一定的筹钱时间,但两人非但不积极面对,竟长期玩起了“消失”。 当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到位后,刘某仍“耍赖”声称无钱履行,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赵某杰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被执行人承诺共同赔偿赵某22.4万元损失,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但调解书生效后,张某、张某杰非但不履行,还拒接申请人和执行法官电话。
两人以为逃避就能逍遥法外,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日执行法官获悉到赵某杰准确线索后,迅速出击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在告知其相关权利及义务后,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此次金安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不仅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同时也为构建诚信社会、优化法治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金安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坚持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尽、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