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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21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线索。 (一)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二)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包括改装原厂电气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组装加工蓄电池、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四)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六)在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中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超标整车和配件。 (一)举报电话: 12315、12345、0564—5136096 (二)来信来访举报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1室 (一)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关键信息。 (二)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经查实的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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