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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六安市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六卫健〔2024〕53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裕安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核准,2024年度裕安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裕安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2024届国家统招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裕安区卫健委七楼会议室(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响洪甸路258号)。 2.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根据《2024年度裕安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填写《2024年度裕安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名时提交本人毕业证及相应的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或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存放单位证明、社保缴纳情况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名有关要求。(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载信息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股改报其他岗位。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于2024年11月20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股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6:4比例合成(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拟录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批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一)本《公告》由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0564-3236216(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564-3235010(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1:裕安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 附件2:裕安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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