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93|回复: 0

[百姓杂谈] 严!严!严!最新发布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6-3-6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工业产品销售活动的提醒告诫函

各工业产品销售单位:


为切实加强工业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确保节假日期间市场秩序稳定,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工业产品销售行为发出提醒告诫,并提出如下“三严”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各销售单位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质量意识和法治观念,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经营原则,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严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产品。严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严禁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严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严把进货查验关口

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以便追溯源头,不采购上门推销的“三无”产品、不采购进货价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工业产品。同时,认真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标识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使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名称和含量的,应以中文相应标明;

(四)需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信息,应在外包装上标明,或提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资料;

(五)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六)使用不当易造成产品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设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等。


各销售单位应依据本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有关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充电宝、玩具、烟花爆竹、电热水袋等重点工业产品的现行标准及政策信息,可登录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栏目中查询。


对经提醒告诫,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仍履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如发现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来源|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64-3333003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六安人抖音号

吃喝六安抖音号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06-2025 www.luan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性ICP:皖B2-20140047号 -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001号 - 电子公告服务:皖[2010]151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皖)字第01089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15156907887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
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