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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中心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长期无缴存、提取记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时间超过24个月以上,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未冻结、未给他人提供担保的封存账户。 1.请符合清理条件的缴存职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及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转移手续。 2.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长期封存账户逐一进行核实,并通知职工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对在规定集中清理期限内未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等相关手续的长期封存账户,我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1.职工离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外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手机登录皖事通直接办理销户提取,或前往我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2.职工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可由所在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直接办理销户提取,或由提取申请人前往我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市,在外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微信登录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或前往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现缴存地接续缴存。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不准确的 1.个人身份信息不准确的,由本人所在缴存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完善身份证件信息后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手续。 2.所在单位已解散、破产、停业的,需缴存职工提供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有关材料,如:工作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证明等任一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前往我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申请核实本人身份后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手续。 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层东南侧,联系电话:0564-3376112; 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B区三楼,联系电话:0564-6080320;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金梧桐创业园新政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64-7065588;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64-5038501; 地址:舒城县桃溪路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联系电话:0564-8622144; 地址:六安市皋城东路9号金安区第三办公区一楼(新皖西卫生学院对面),联系电话:0564-3922550; 地址:齐云西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环保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564-3260965; 地址:叶集区柳林大道与南海路交叉口西南侧(电信公司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64-2770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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